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我的午后回忆未压缩版 10月27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62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48例,含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本土病例214例(内蒙古37例,广东27例,山西26例,湖南24例,四川15例,福建13例,陕西13例,新疆12例,江苏10例,北京6例,重庆6例,青海6例,黑龙江5例,河南4例,安徽2例,山东2例,云南2例,天津1例,河北1例,浙江1例,西藏1例),含16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陕西5例,四川3例,北京2例,福建2例,内蒙古1例,江苏1例,浙江1例,青海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中新网8月6日电 据八桂警察阳光执法网网站消息,8月5日,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发布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违法行为人侯**,女,证件号码: ********** ,1997年06月04日出生,工作单位: **********,户籍地: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江**********,现住 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红林********** 。
现查明2025年7月22日17时45分许,违法行为人侯**驾驶车牌号为桂A6874P的黑色奔驰SUV汽车行驶至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镇雄饶饭店对面小路,与对向行驶而来的车牌为桂A502XN的白色长城汽车会车时与对方车辆驾驶员李天明发生争吵,争吵期间侯**顺手在其驾驶的车辆扶手箱位置拿出一本“行政执法证”并***对方驾驶员要“亮证”,随后侯**向对方出示“行政执法证”。
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指认照片、抓获经过、视频截图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违法行为人侯**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执行方式和期限:由江山边境派出所将违法行为人侯**送至防城港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期限由2025年08月05日至2025年08月10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防城港市防城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防城港市防城区提起行政诉讼。
图片来源:八桂警察阳光执法网网站截图 【编辑:叶攀】